被告涟水人保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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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淮安市,一个美丽的历史文化名城,与扬州等为淮扬菜的发源地,最近却流传着一位状告国家部门历经坎坷的平民,他叫徐从东,1968年生,一个土生土长的淮安人。却因为2010年的一场政府征地弄虚作假赔偿不公事件,在没有请律师的情况下,熟读法律的他走上无数次上访给自己维权的道路,期间,无数次上访上告,面对官官相护,面对恐吓,他丝毫没有退缩,经历大大小小几十场的官司,也不曾惧过,他在用法律事实说话,那么,到底在徐从东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让这位汉子如钢铁一样坚硬,今天让我们走近徐从东,了解一下案件详情。?

据徐从东说,2010年四月份江苏淮安政府征收地,征收了徐从东的1亩2分地的安置房,据他说;全村共征收了69.04亩,可政府当时隐瞒只登记上报了15.04亩地,弄虚作假赔偿不公,多次找政府理论,未果。

2012年9月份,上访?人徐从东上访时,被非法关押私设黑监狱被电型逼供所写笔录,(1)徐从东幼女,(2)徐从东手机号13401832998里面的短信被他们复制内容制象,被非法逼供由涟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位领导写好,逼迫徐从东抄写做笔录。(3)逼迫徐从东取保后审书面材料有村支书濮亮丰做担保,?下面是徐从东的行政诉讼书。

行政诉讼书

原告:徐从东,男,汉,住,江苏省涟水县经济开发区陶码居委会沟北组27号。电话:13401832998。?

被告:江苏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李学勇,职务:。?

住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

诉讼请求:?

撤销"江苏省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2015]苏行复不字第46号.依法履行法律职责重新给予苏政地[2010]6216号.作出撤销决定.?

请求新闻媒体,摄像现场采访庭审实况.?

事实与理由:?

原告,在2012年9月28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要求撤销,《关于批准涟水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2010年第4批次(10挂)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6216号文件.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受理,于2013年1月份,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2013]苏行复第8号,(原件被家属烧毁),2013年1月24日,江苏省法制办:杨子为处长、李宇;省国土厅:高扬:来到涟水查看征地现场,并且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李宇面交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复议说明书。苏国土资函[2010]890号,等相关材料并当场拿出原告申请撤销违法用地新涟中与五改三安置小区现场照片和涟水县朱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给我指出此文件,涂改伪造,2011挂钩-4-3,涂改伪造为2010挂钩-1-3原告在确认地块上并且签上原告人的名子.?

请求找个专业律师看看里面问题.在听证会上,李宇处长告诉我按照法定期限内在2013年2月26日前给答复,由于春节放假,李宇处长问原告说:"由于一春节放假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己书面答复,需要延期可以吗",原告回答说:"可以只要给延期通知书就行".?

2013年1月3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延期通知书[2013]苏行复第8号,你不复省政府作出的《关于批准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2010第4批次(10挂)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6216号,于2012年12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现因情况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2013年3月18日前作出.?

据原告徐从东说2013年3月2日在中铁四局有限公司南京江东中路改造工程指挥部第一经理部,淮安金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林兵工地上班,下午1点多正在干活时,被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纪检书记张洪兵、派出所指导员、计生办高站长(女)陶码居委会村书记濮亮丰、金传林,等多人将原告用非法强制暴力手断,将原告押上封闭商务车上.押回涟水县关押在原涟水一中斜对面城南《桃李苑宾馆》二楼(下车时不知谁叫给原告工作服脱下来将头抱住不让看到关押在什么地方).下车时有抱住原告腰,有人用衣服将头抱,有人抓住膀子前拖后推七手八脚,将原告推到2楼关押在房向内将原告身上手机,钱物全部搜清,并逼迫原告将鞋子脱掉,强行给裤带收走,体罚面朝墙,脚尖、膝盖、胸口、头靠墙有不靠墙就用棍子敲原告,己经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行使范围.?

每天有四个固定人员看押原告,看押人员有原村长现是会计何传海、组长金传林、派出所冯干士、刘干士,每天村书记濮亮丰上下恶意窜通.对原告威协、诱感欺骗逼迫原告撤回苏行复?[2013]8号文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江苏省人民政府:本人于2012年9月28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要求撤销苏政地第[2010]6216号文件,现申请问题己协调解决好,本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上2013年3月3日?

原告签字。不同意签字不会放过原告.濮亮丰说:"这次你不签字是不会放过你的,你还记得第一次在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6日那次关押吗,这次比那次还要加重罚法.为了自己的生命,在万般无奈情况下只好同意签名."?

他们恶意窜通用非法手断,来取证掩盖违法事实真相,.3月5日原告在限制人身自由情况下由村书记濮亮丰,恶重窜通、暗箱操作,电话和省法制办李宇处长窜通好按排接电话,在接电话同时周围多人举起拳头对准原告头部,由濮亮丰书记拿着原告手机回答李宇处长问题.李宇处长告诉原告多次电话联系原告无法接通用02583396437(从2013年3月4日10时52分到03月04月16时48分呼您个次).在同月第二天用同号码在5日08时35分在次来电无法接通.这是他们暗箱操作时工作失误由于安排时间差是个漏洞,失去关联性的问题.

李处长在电话里告诉原告行政复议法只有一次机会没有二次机会请你深重考虑.我在多人举起拳头对着原告头部,原告只有回答李处长的问题,万般无奈情况下原告只有回答请李宇处长你原告考虑一下明天回答?

.3月5月晚,来一个五大三粗汉子,自称是涟水经济开发区徐亮人称大狼狗是个黑白通,孔吓威胁必须将苏行苏[2013]8号文件撤回,不撤回将组织他们兄弟每天跟踪原告,可以用车子制追交通事故来威时原告,原告只有答应他的要求,为了原告生命安全,徐亮走后,村会记何传海写好一份第二天回答李宇处长问题《李处长你有,我是涟水徐从东关于我申请撤销行政复议一事,现己解决好感谢领导关怀,我现在在涟水做工苦钱.电话:02583396437.3月6日有濮亮丰书记暗箱操作情况下,在场人员有金传林、何传海,濮亮丰、计生办高站长(女),在接电话前他们逼迫原告按照何传海写好的回答否则就将原告为.他们安排好由濮亮丰书记拿着原告手机对准原告接听电话,其于看押人是举起拳头对准原告头部,为了生命安全只好按照他们写好回答问题。和省法制办李宇处长通话结后.纪检书记张洪兵打电话问濮亮书同意撤回,"张洪兵在电话里讲只要撤回就好".请问国家机关***被非法,非法拘禁,威吓逼迫,诱惑欺骗签了撤回苏行复[2013]8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此次签定为无效合同.3月8日由看押人员将原将押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由村书记濮亮丰按排何传海为原告买了一套外衣,一套内衣.濮亮丰叫原告打二万元收条.后被妻子王士珍领取.3月14日以个旅游名义将原告押到外省西安,,?

身无分文,手机搜走,前后4人看押形影不离,控制人身自由.3月17日从西安回涟水,?

18日中午看押释放末给任何书面材料是什罪名关押.?

于2013年3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作出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2013]苏行复8号.?

.在2014年12月30日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1004497809513.申请查阅信息公开.在2013年3月2日至18日在被关押期间,非法拘禁,逼迫威胁,引诱欺骗手断,恶意窜通情况下,于3月6日村书记濮亮干在事先印好撤目申请签名,贵办对此行政复议答复书,调解书,现场照片,听证会记录等录音,录相在法定期内答复,江苏省法制办.?

贵单位在2015年1月12日回复不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2015年1月31日,原告用国内挂号信函邮件编号XA77085993032向省法制办:申请查阅案件卷宗.2月11日原告到省政府案件保管处拿到各部门答辩状.?

阅读后发现答辩状很多伪造弄虚作假欺下瞒上.2013年3月3日撒回行政复议申请书上.不知谁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书写烦转李宇处长收,在上面用铅笔记录:《2013年3月5日申请人来电确认撤回申请情况,但其言语中犹豫不决》.?

2013年3月6日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伪造法律文书欺骗省法制办办案人员,甲方:江苏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管会.乙方:徐从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审核,在充分考虑乙方利益的基础上,考虑到乙方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等诸处因素,经双方同意,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二万元经济补偿.

同时,乙方自愿撤回对省政府用地批文[2010]6216号提起的行政复议?

甲方:江苏省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乔云德.乙方:徐从东.原告在3月6日被非法拘禁关押在涟水县城南桃李苑宾馆.内未见到乔云德,更没有在2013年3月6日上签名.地方政府是移花接木掐害原告.?

2013年1月4日淮安市人民政府说明书多处文件涂改伪造前后不相符如下.?

一.《关于批准涟水县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2010年第4批次(10挂)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6216号)报批.?

关于涟水县2010年度城乡增减挂实施规划的批复。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条码3208261101123,项目名称: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构项目建新区2011第1批次(10挂)建设用地,涂改为2010第4批次(10挂),土地权利人陶码居委会,权属性质集体,土地证号:涟集有(2009)第00708号,土地总面积211.4466公顷,其中耕地132.1467公顷拟征(占)地1.0226公顷(15.40亩),其中耕地0.9503公顷.虚假瞒报欺下骗上,实际用地为69.04亩,瞒报53.64亩.?

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构项目建新区2011第1批次(10挂)涂改为2010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条码:3208261101123。江苏省涟水县经济开发区陶码居会,农用地总面积10226平方米,耕地总面积9503平方米,灌溉水田,9503平方米,其它农用地763平方米,合计10226平方米,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实际用地,农用地46028.9680平方米,灌溉水田37895.2280平方米。?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条码:3208261101123。申请用地单位:涟水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挂构项目建新区2010第4批次(10挂)建设用地2010挂构-4-10地块为2.4643公顷,与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构项目建新区2011第1批次(10挂)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条码:3208261101123,被征用地单位,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陶码居委会表上反映1.0226公顷(15.04亩)同一条码二者不一误差1.4417公顷.于实际征收土地4.6027公顷(69.04)亩.?

二《关于批准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状挂钩项目建新区2010年第4批次(10挂)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6126号)的组织实施情况.?

1.陶码居委会集体土地1.0266公顷用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安置区建设.该集体土地所有者陶码村沟北组,地类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95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763公顷).实用土地面积为4.6027公顷.用于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安置区建设,该集体土地所有者为陶码村沟北组,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少报多征土地53.641亩,涉及该组农户承包责任田9户.实际占用农民土地42户,参照淮安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对承包土地农户进行货币补偿,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15号令.第十三条(二)末按现定落实社会保障费用不得批准.?

根据:2012年12月30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复议说明书.?

二,有关建设用地审查法律依据目录.?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违反《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违反《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5.违反《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综上所述,省政府作出《关于批准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0年第4批次(10挂)建设用地的通知》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违法事实依据充足,程序全部违法.?

根据违法无效的基本行政法原理,“苏政地[2010]6216号”文件应该被撤销,将申请人土地归还给申请人,并赔偿申请人的各项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现向贵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贵院支持.

据徐从东说他多次依法状告这些违法的部门,多次判决书下来,可是判决书很让他不服,明明这些部门知法犯法,没有公文的情况下,违法强征,阻止他上访,还他进行恐吓,弄虚作假,为什么面对这些铁证如山的证据,官官相护,法院都不治他们的罪,都不能还给自己一个公道,中国的法律在哪里?还说什么依法治国?难道就是这样依法治国的吗??

最后徐从东表示:尽管官官相护,官司十有九输,他还会一直打下去,既然中国是个依法治国的国家,他倒要看看这些官员是如何执法的,他要一层层揭开黑暗的面纱,把中国的法律翻出来!不能让国法毁在一些只手遮天的腐败分子手上。?

因为地方干部违法乱纪,久拖不决,使受害个体工商户无法运转,已经停业多年,导致家庭破裂,妻离子散,生活无着落,损失惨重!?

在打这场官司的时候,他心里始终有四个概念,一,法院必须承认政府违规,二,公开向自己道歉,三,尽快给那些群众合理的补偿,四,赔偿自己个人的损失。

不管这场官司有多难打,为了尊严,他都会继续打下去,也期待国家能还给自己和广大受害的百姓一个公道!